新京报讯 据国家数据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决策部署,国家数据管理局研究编制了《数据产权登记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9日,期待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请将您的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hidujianshechu@nda.gov.cn,包括单位名称、全称和联系方式。今后我们将通过试点的方式推动这一制度的引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国家数据管理办公室综合司附《数据产权登记(测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c 意见)2026年4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的目的是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培育全国统一的数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所有权登记和管理活动,参照本指引执行。本指南适用于记录数据资源、数据产品等不同类型数据的数据所有权。第三条(用语释义) 本指引所称数据产权,是指债权人对特定数据享有的财产权,如数据占有权、使用数据的权利和操纵数据的权利。本指引所称数据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合法获取的数据自行拥有或者将其外包给他人的权利。本指引所称数据使用权,是指权利人通过加工、汇总、分析等方式,以优化生产经营、形成衍生数据等为目的而使用数据的权利。本指引所称数据操纵权,是指权利人依法以转让、许可、投资、担保等方式有偿或无偿向外部提供数据的权利。本指南中的“数据所有权登记”是指数据所有权登记机构,是指按照指南对数据描述、来源、权利内容等进行审查,登记数据权利归属等信息,并出具登记证书的行为。证明。本指南所称登记机构,是指经国家数据管理部门选定确定,纳入国家数据所有权登记机构名录,开展数据所有权登记活动的法人单位。本指引所称登记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构申请数据所有权登记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第四条 登记原则:数据产权登记活动按照平等自治、统一标准、公平诚信、便利高效的原则开展。第五条 管理职责 国家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国家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家完善数据权属登记制度,测试完善数据权属登记机构的监管规则和登记细则。指导和监督国家层面的数据所有权登记活动。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国家平台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指定职能。地方数据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商。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数据所有权登记活动。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家数据管理部门可以将部分任务委托给地方政府数据管理部门。第六条 登记平台 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向全国开放,提供统一登记等服务。数据产权登记的公示、登记结果和异议的查询、核实,支持登记机构的管理。第二章 登记机构 第七条 登记机构的基本条件 登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经营状况良好、实收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单位(公司、事业单位);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满足业务需要的基础设施; (3)具有2年以上数据分发服务经验。 (4)强大的治理体系,注册企业管理体系、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和数据安全体系。有安全风险处置计划。 (五)成立专职审核小组,专职审核小组成员应当具有数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资格。及其他相关领域,并具有至少三年的实践经验。 (六)建设支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的信息系统,完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三级以上申请,具备与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对接的基础条件。 (七)最近三年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异常商业经营等情况,无严重违法记录。第八条 登记机构选择原则 登记机构由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推荐,国家数据管理部门选定。入选的记录将纳入《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机构名录》,向社会公开并接入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第九条 程序登记机构的选择 部管理司按照下列要求开展推荐工作: (一)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司、事业单位或者其他法人。 (二)进行材料初审、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确定推荐名单,报国家数据管理部门。国家数据管理部门选择确定登记机构时,省级数据管理部门组织将登记机构信息报送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第十条 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一般要求 登记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开展登记业务: (一)公开登记数据所有权、公平、公正的方式; (2) 注册信息将被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20年或以上。 (三)及时准确公开数据所有权登记流程、计费标准、投诉渠道等,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监督。 (四)运行维护支持数据产权登记业务的信息系统,并与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妥善对接。 (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照数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数据所有权登记相关信息。 (6)我们有义务对注册人提供的材料保密,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泄露或未经授权的使用。 (七)登记机关不得从事影响登记公平性和独立性的行为。注册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向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或者从事数据提供活动,注册组织不得申请注册为注册人。 (八)我们将努力提高注册服务能力,降低注册成本,向注册人提供价格合理的注册服务,不会强制与其他付费元素进行组合。第十一条 登记机构的管理 地方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登记机构的管理。根据监管需要,可通过监督约谈等方式指导登记机关依法开展数据产权登记活动。登记机构违法违规开展数据产权登记工作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举报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登记机构所在地省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登记机构的日常管理,接受和处理与登记活动相关的公众意见。登记机关异地经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经营地所在国数据管理部门和居住地所在国数据管理部门共同管理。若意见有分歧且协商后无法达成协议,则将在国家元首的指导下解决。国家数据管理部门制定登记机构评价标准,每年对评价情况进行检查。每年3月31日前,登记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国数据管理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数据著作权登记活动情况并保证所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注册服务机构所在地国家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对注册服务机构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将评估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国家数据管理部门。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信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登记机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省级数据管理部门: 修改确认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更新。 (1) 姓名变更时。 (2) 如果您更改了地址。 (三)公司股本发生变更的。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控股股东; o有效负责人发生变更时。 (五)其他可能影响注册登记正常开展的重要事项企业。第十三条 登记机构退出数据所有权登记业务的,应当至少提前2个月告知居住省份数据管理部门,并提交退出计划。注册服务机构所在地数据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服务机构报告和撤销计划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撤销计划决定。同意撤回的,应当自同意撤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数据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经国家数据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并调整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机构名单。即使登记机构退出数据产权登记如果注册机构继续作为法人,它将存储数据并承担适当的责任。登记机构合并时,存续机构或新设机构将保留数据并承担相应责任。登记机构破产、解散或者被解散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将指定另一个机构存储数据权属登记信息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即使登记机构退出数据所有权登记服务,其在办理数据所有权登记服务期间签发的数据所有权登记证书也不受影响。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十四条 登记程序 数据产权登记按照申请程序办理。处理、受理、审查、公关、异议处理、信息存储和证书颁发。第十五条 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数据可以登记产权。公共数据资源,以下情况处理:(一)党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收集、产生的各类数据,以及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委托、授权其他企业、机构收集的数据,不进行数据所有权登记。 (2)公共数据资源运行后将不再记录任何数据。开发形成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请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登记后进行数据所有权登记,必须执行。 (三)供水、供气、供热、供电、公交等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除非另有规定,rt 和其他公共服务可以注册为数据产权。第十六条 登记申请 登记申请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向登记机构申请数据所有权重新登记时,应当主动提交登记申请、数据来源、数据所有权归属等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十七条 登记受理机构收到数据产权登记申请材料后,按照下列条件进行处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受理结果: (一)申请材料不正确、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立即告知需要补充和更正的所有材料以及日期。补充的数量有限。注册申请人未在期限内填写或修改申请的,视为未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必要的补充、修改材料均已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注册人。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申请。登记申请的受理日期是登记机关通知登记人受理的日期。登记机关未按照上述规定书面通知登记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已受理。通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被视为接受注册的日期。第十八条登记审查原则:登记机关收到数据所有权登记申请后,应当对数据描述的正确性、数据来源的一致性、数据所有权的明确性进行合理、认真的审查。注册机构可以要求注册人提供额外的支持文件,并可以根据需要与利益相关方或其他相关方进行协商。第十九条 数据描述准确性审查 登记机关审查数据描述准确性时,应当重点审查数据名称是否简洁、准确、清晰。数据名称原则上包括时间、地区、行业、内容、数据类型等。 第二十条:数据源合格评定登记申请人对其取得的数据不享有数据所有权。法律法规的制定。登记机关在对数据源进行合规审查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有下列情形的: (一)对于收集、生成的数据,应当考虑收集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2)对于通过合同获取的数据,需要考虑合同是否约定注册人对相关数据拥有所有权。 (三)通过自动化程序收集的公共数据,应当考虑注册数据是否属于公共数据以及注册人的数据收集手段和方法是否合法合规。 (4)对于衍生作品的数据,我们将审查注册人是否有权使用原始数据。接下来,检查合约是否建立了派生数据的所有权。如果没有明确匹配,请检查其与原始数据在内容、形式等方面是否存在实质性、显着性差异at、结构等,或者是否比原始数据有明显更高的值。 (五)对于含有个人信息的数据,需要审查获取的数据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对于包含敏感数据的数据,必须审查所获取的数据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第二十一条 数据产权明确性审查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审查数据产权明确性: (一)数据处理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自行或者共同经营生产活动中收集、产生的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进行登记。 (2) 授权集体的个人实体他人根据民事合同提供的数据,有权获取或者复制、转让相关数据,并可以登记所有权、使用权和操纵权。 (3))自然人可以登记合法收集、产生、获取的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操纵权。 (四)数据处理者执行国家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的要求,能够对通过自动化程序收集的公共数据进行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不非法侵入他人网络,不扰乱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不破坏有效的技术手段,不损害个人和组织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数据实质上不替代收集者等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在此前提下形成的数据产品,可以登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 (5)多个数据处理者协作推动数据融合发展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登记相关权利。对于组合数据,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数据的归属或者合同不明确,各参与方在征得其他参与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登记其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 (6) 数据处理者有权使用的数据,但须遵守各方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专门的知识处理、模型分析和提取重要信息等方法,登记衍生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操纵权,显着改变数据的内容、格式、结构等,从而显着增加数据的价值,形成衍生数据。 (7) 委托他人处理数据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另有约定的,处理者不得登记委托处理的原始数据、处理数据、结果数据等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经营权。占有、使用和利用的权利是独立的。同一权利人可以享有全部权利,也可以享有其中一项或多项权利。权利;对同一数据的相同权利可以由不同权利人同时享有,且不相互排斥。第二十二条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登记申请人: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的数据; (二)数据来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三)数据内部存在未解决的数据权属纠纷; (四)登记人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当我醒来时。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或者行政监管。第二十三条 权利限制记录 数据产权的行使存在下列限制的,将以注释的形式记录。 (一)约定数据所有权行使的期限和条件。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主管机关依法实施的查封等保全措施。 (三)行政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的临时行政措施。 (四)备案机构认为需要备案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 登记通知中不存在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上公示登记申请人信息、数据名称、数据概要、权利限制等。如果有正当理由n、注册人可以请求登记机关不公开其信息。登记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予公开。广告期限为国家登记服务平台数据产权发布广告内容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二十五条 公关期间异议处理 对公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提交异议理由和材料。登记机关可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调查,并要求注册人作出解释并及时作出决定。公示期内确定不予登记的,登记机关决定不予登记。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注册信息不被操纵,登记过程可追溯、登记内容可验证,登记信息证书保管机构应将登记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及登记结果的证书存储在银国数据产权登记服务表上,包括但不限于登记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数据信息、权利内容、权利限制等,并存管您的证书。当您存入注册信息时,注册项目即告完成。第二十七条 登记完成后,颁发证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提供的统一格式和统一编码要求颁发证书,并加盖登记机关专用登记印章(凭证证书)。(示例及编码规则见附件6)。如果登记证书内容与国家数据资产登记服务平台存储信息冲突的,以国家数据资产登记服务平台存储信息为准。数据所有权登记证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通常有效期最长为五年。如果需要更新,则需要更新注册。第二十八条 登记期限 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所有权登记手续。若因数据源复杂、数据规模较大等需要扩容,可适当扩容,但扩容时间不能超过以下时间: 超过10个工作日。鼓励登记机构优化创新登记服务,提高登记效率,缩短登记时间。期间更换支持材料、广告和处理异议的时间注册程序将不包括在页面上指定的截止日期内。上一段。第二十九条 登记完成后异议处理 异议人认为数据权属登记存在权属争议或者登记错误的,可以通过国家数据权属登记服务平台向登记机关提出异议。提出异议,需提交书面异议、初步证据等。登记机关将对异议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注册机构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注册人。登记人同意异议内容的,登记机关按照程序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如果注册人不同意异议内容,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说明材料。登记机关可以要求登记人和反对者配合调查,并就反对意见的答复提出结论。如果注册人或异议申请人同意处理结论,登记机关将根据处理结论进行适当处理。登记人或者异议申请人对登记机关的结论不服的,可以根据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登记机关根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有效法律文件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数据管理部门提供中介服务。第三十条 信息查询 注册人及利害关系人应提交注册信息依法提供必要信息。数据产权登记信息可以查询、复制,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阅、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数据著作权登记材料。索取、复制产权登记信息数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登记机关说明查询、复制的目的,不得将获取的登记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会公开所获得的注册信息。第三十一条 国家登记互认证书的使用 财产登记证书数据可以在下列活动中作为所有权和数据所有权内容的证明: (一)在数据分发交易中,数据所有权登记的数据可以作为数据所有权和数据所有权内容的证明。证书作为数据所有权的证明。 (二)在进行数据录入、融资、投资等时,以数据所有权登记证书作为数据所有权的证明。 (三)解决数据相关纠纷和争议时,数据权属登记证书将作为认定权属的证据。 (四)数据资产登记证书作为企业数据状态证明,支持数据企业推广、认定等政策。鼓励注册人在数据产权登记和数据质量评估、价值评估等方面加强运营合作,在不影响注册地公平性、独立性的前提下,向市场提供全流程服务。数据分发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当接受按照本指引核发的登记证书,无正当理由不得重复审核、重复收费。阿森。第四章登记种类 第三十二条登记种类数据所有权登记包括初始登记、转让登记、变更登记、续展登记和注销登记。第三十三条 初次注册是指注册人的注册。首次向登记机构登记特定数据的数据所有权。申请初始注册时,注册人须提交初始注册申请(参考模板见附件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合法取得数据所有权的文件、数据样本、数据描述等材料。对于相同的数据,只有在第一条记录之后才可以处理其他类型的记录。其他类型的注册由处理初始注册的机构处理。第三十四条 转让人首次登记并享有占有、使用、经营权的ta拟将其全部或部分数据所有权转让给受让人但不再拥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申请转让登记。登记人申请转让登记时,须提交转让登记申请表(参考模板见附件2)、转让合同、初始登记证明等。登记机关受理并批准工作会议登记的,将相应调整转让方的数据所有权登记证书。第三十五条 变更记录不包括权利人、数据来源、权利类型等重要事项的变更。下列情况,注册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地址等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2)数据的解释信息、数据的时期等不正确或被修改明确。申请变更登记时,登记人应当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参考模板见附件3)、初始登记证书及变更事项的随附文件。第三十六条 登记数据产权登记证书的续展 登记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至少六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续展登记。数据所有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续展登记的,登记证书自动失效。申请延续登记的,登记人应当提交延续登记申请表(参考模板见附件4)、初始登记证明等。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注销登记资料的产权登记: (一)注册申请人请求撤销。 (2) 因数据毁坏等原因,原权利人的数据所有权消灭。 (3) 根据异议处理结果等,原权利人的数据所有权将被撤销。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注销申请表(参考模板见附件5)、初始登记证书以及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注销登记证书的,可以主动注销登记证书,并适当通知原登记人。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登记机构的责任 登记机构应当依法更正登记结果。对准确性负责。登记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情节较轻的,由登记机构所在地省级数据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停止在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平台发布登记信息: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将被移出国家数据产权登记处名录。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注册申请不符合注册条件而注册,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注册错误的。 (二)篡改、篡改、毁损或者伪造注册信息和数据所有权证书; (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泄露数据、产权登记材料、注册信息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登记机关实施上述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损害赔偿责任。登记机关承担责任后,如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依法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三十九条 注册人的责任 注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有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隐瞒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行为。 (2) 故意企图的行为通过重复注册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权利、合法利益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第四十条 数据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数据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或政府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与其他登记的关系 本指南施行前已完成其他类型数据登记且审核事项符合本指南要求的,登记机构应当简化审核工作。关于程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icas。我可以。第四十二条 “以上”、“小于”的含义 本指南所称“以上”、“小于”均包含原文中的数字。附件1:初次登记申请(参考范本) 附件2:转让登记申请(参考范本) 附件3:变更登记申请(参考范本) 附件4:延续登记申请(参考范本) 附件5:注销登记申请(参考范本) 附件6:产权登记申请数据样本数据 登记申请产权编码规则 申请代码由字母和数字共15位组成。编码规则从左到右依次为:固定ID(2位)、区域(2位)、数据版权登记机构(1位)、数据版权编码日期(6位)、数据所有权登记序列号(4位)。陈编辑盐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