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北京互联网问题微信公众号报道,2025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玉国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罪作出公开宣判。被告李玉国被控受贿罪。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因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30万元。被告人李玉国通过受贿取得的资产和利息将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编辑 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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