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天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2026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持续强化监管指导,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领域,合理配置政策资源,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截至2026年2月末,全国农业综合贷款余额14.5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34%。 2026年1-2月新发放农业综合贷款平均利率为4.05%,比上月低0.46个点前一年。 2026年1月至2月,农业保险为2100万半农户提供风险保障0.9万亿元,有效支持农业生产。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相关协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2026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乡村振兴”)。 “警告”)。 《通知》强调,银行保险业要坚持农业、文化、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坚定提供有针对性、经常性的金融支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继续加强重点领域融资,不断扩大金融支持,重点支持稳定粮油生产、提高“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农业科技创新等。积极支持培育壮大富县产业,坚持货投资和人投资紧密结合,支持特色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培育农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乙切实支持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对乡村振兴地区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专项优惠信贷政策。我们坚定实施常态化、精准化援助,完善规范化金融救助机制,以防止返贫、返贫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金融救助的力度、精准度、有效性,助力保住防止大规模返贫的终点线。 《通知》明确,2026年,农发行和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单独列支农业信贷计划,力争实现同规模农业贷款余额较年初不持续增长的目标。引导大中型银行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链融资,扩大首次贷款客户,用改革提高地方中小银行支农和中小企业的能力,合理确定国内农业综合融资优惠政策,坚决避免和纠正“参与”竞争行为。优化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针对“三农”特点提供更加贴合的信贷产品,依法依规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和续贷的支持力度。保障稻、麦、玉增产的水稻、大豆,因地制宜保障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防灾减灾作用。 《通知》指出,要努力做好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和共享,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加强农村金融与乡村治理的紧密结合。继续加强农业信贷风险监测,有效防范农业贷款流向非农领域。严禁借农业融资之名非法积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禁与内部或外部非法中介机构串通,骗取贷款或保险产品。银行机构要加强对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点的日常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非法融资等违法金融活动风险。李依林吉编辑